导读: 《城市养犬条例》增加了需小区全体业主同意养犬的规定,如果物业批准后,... 请问物业管理条例第几条规定住宅小区内不准养狗的? 各市出台严厉养狗条例,你支持你的城市限狗吗? 养狗条例是否规定要牵绳 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小区内不让养狗么 养犬管理条例 治安管理条例对养狗的规定是什么,哪个部门来执行 中国养犬管理条例 法律有没有禁止小区养狗的条例 治安管理条例对养狗的规定是什么,哪个部
《城市养犬条例》增加了需小区全体业主同意养犬的规定,如果物业批准后,...
养狗在小区某户人家的话,脏是必然的,自家脏、异味大别人不好怎么你。但公共地带就遭殃了,出门转角别人门上一泡尿,素质差的业主狗尿、屎到处拉!根本不顾他人的感受进电梯里骚臭味!有几个会有公德心?所以物业也拿这种没素质的养狗的没有办法,如果能禁养我投赞成票。
请问物业管理条例第几条规定住宅小区内不准养狗的?
1、《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没有具体规定小区内不准养狗
全文链接:http://baike.haosou.com</em>/doc/92249-97430.html</em>
2、但是在《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即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不准养狗、业主大会议事可规定不准在小区养狗或者关于养狗的具体规定
各市出台严厉养狗条例,你支持你的城市限狗吗?
溜狗本身目的就是让狗在外排屎拉尿,特别在进入文明时代,城市步行道的路灯杆下,旁边的花草丛中时常看到狗的屎尿迹,还有高架房屋建筑转弯角上都有狗排的尿迹,看了一不卫生二不美观三对建筑有损,特别狗咬伤人的现象全国年年有,地方对养狗执行要养狗证都禁止不了狗乱拉尿屎,禁止不了狗伤人现象。狗你可尽养养多少别人管不了,但只能挂牌养在自己家里,要养狗证交年费签约议否则不能养,但不能影响左右邻里的狗叫声,不能放出家门口,每年分期有人定期进入养户检查,功能犬有国家来培养,养狗必经是少数人的事,但要立法对狗一出养狗家门仼何人可猎杀,还要对养狗者追责罪款,先对镇、城市开始管理,有人说西方怎么怎么,西方有西方的管理,我们有我们的办法,最后达到西方和我们统一,不能拖了2019年完成立法2020年执行,为大多数人服务才是光明的服务!
养狗条例是否规定要牵绳
犬类管理条例第十条
(二)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外,禁止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三)因犬类领证、检疫、免疫接种、诊疗,而携犬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束以犬链,并采取防止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在通常发生事故或者争议时,因为没有牵绳子,而咬伤他人,或者别的狗,主人需要付全部责任
如果因为没有牵绳子发生交通事故,狗狗受伤甚至陨命的情况下,事主也无需进行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小区内不让养狗么
没有的,物业管理条例是每个省政府制定的,跟小区无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三条 业主义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
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效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的归属、用途以及筹集与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第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第八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与业主关系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养犬管理条例
不同地区的养犬条例各有不同。2018年10月17日,湖南长沙宣布出台《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并于2019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规定,长沙养犬施行分区域管理制度,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严格管理区每户限养1只普通犬。10月29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政府发布《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在文山市区养犬的,携犬出户时,犬只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433623065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7时至22时禁止遛狗。扩展资料:
2018年11月15日,浙江杭州也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养犬和不规范遛犬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并为此推出文明养犬检查点。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犬类主管部门一旦发现有遛犬不牵绳行为,可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但在整治期间,该起罚点调整为400元,情节严重的还将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据杭州城管委介绍,《规定》中明确提到,杭州市允许携带小型犬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此次整治期间,违规携犬出户的将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多地出台“最严”犬类管理条例
治安管理条例对养狗的规定是什么,哪个部门来执行
如果你说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
工作
中国养犬管理条例
展开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处罚规定:“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各个地区有不同的养犬管理条例 但是我告诉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高于500的罚款都不交
法律有没有禁止小区养狗的条例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小区养狗的相关条例,有规定饲养动物的一些责任承担及侵权处罚等。《家犬管理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生产(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发现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杀,以保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动物的致害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八十四条 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治安管理条例对养狗的规定是什么,哪个部
展开全部《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对养狗权进行了限制;《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狗伤人扰民,狗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或接受行政处罚;对因看管不严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后果的,可以过失伤害罪等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另外各地市均有相应规定,譬如大连市实施〈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办法》明确规定市区禁养48种大型犬类
公安部养犬管理条例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第一章 总 则
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从事养犬经营活动以及对养犬进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军用、警用犬等特种犬以及动物园、科研用犬的管理,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以下简称“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和前款所列区域内的农村,为养犬一般管理区(以下简称“一般管理区”)。一般管理区内的街道、建制镇和人口聚集的区域,经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重点管理区管理。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公安部门主管养犬管理工作,应当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养犬管理工作。畜牧兽医、工商、卫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市政公用、物价、财政、房产、园林、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四)犬只符合规定的种类和数量;(五)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重点管理区内单位申请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于重点仓储、施工场地、财务室的看护;(二)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犬只应当经过训练;(三)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和封闭条件;(四)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重点管理区内单位和个人申请养犬,应当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养犬登记申请表可以从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领取,也可以从公安部门公布的网站下载。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由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人,携犬到居住地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请登记。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养犬登记申请表;(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养犬人的委托书;(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单位申请养犬的,应当向市公安部门申请登记。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养犬登记申请表;(二)犬只品种证明;(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四)相关的培训、训练证明。饲养进口犬只的,还应当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动物检验检疫证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部门应当受理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部门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公安部门应当受理申请。公安部门...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解读
备受社会关注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本月15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和以往本市相关规定有何不同?条例实施后,“无证犬”能否因此减少?不文明养犬行为能否得到有效控制?“一户一犬”又将怎样具体执行?针对一些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丁伟等给予权威解读。收费标准将正式公布
【现象】本市办理狗证分区域收费,中心区域2000元,环线外1000元,农村100元。据公安部门统计,本市经登记饲养的犬只,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4.5万条,增至目前的14万条。另据推测,本市无证犬只的数量超过60万条。可见,登记办理狗证的不到总数的四分之一。相当一部分养犬人,因为收费太高而不为爱犬办证,四分之
“无证犬”的现象令人深思。【规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养犬人应当承担犬只狂犬病免疫、电子标识、相关证件和管理服务费用。狂犬病免疫、电子标识的具体费用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定,相关证件和管理服务费的具体费用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并向社会公布。管理服务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解读】狂犬病免疫、电子标识的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前市物价局、市农委已确定了收费标准:狂犬病免疫采用进口疫苗需60元,采用国产疫苗需40元,电子标识植入需60元。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经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宠物诊疗机构,可以在不高于这一标准的范围内,确定本免疫点的具体收费标准。条例所规定的相关证件和管理服务费,则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遵循满足社会公共管理需要,合理补偿管理或服务成本,并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市物价部门正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具体的收费标准,5月15日条例实施前正式向社会公布。另外,条例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措施。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的,凭犬只实施绝育的手术证明,减半收取管理服务费。每户限养一犬,已办理登记依然有效
【现象】陈先生家养两条狗,均办理了养犬登记,已连续7年缴纳管理费。孙女士也养了两只狗,但之前并未办狗证,面对“每户限养一犬”的规定,他们的具体情况该如何处理?【规定】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解读】“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其中的“户”,以“房”为单位认定,即“一套房限养一条犬”。如果家中已经饲养两条或以上犬只的,要分成两种情况:一,在条例实施前,已经依法办理了养犬登记的犬只,可以继续...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近日-爱问...
建议已参考。
小区养犬管理规定
小区养犬管理规定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规定,主要内容情况如下:
一、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二、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不得携犬与他人一起乘坐电梯。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粪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三、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
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2001年惠州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市区禁养犬只的通告》中也明确规定,市区为犬类禁养区。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养犬(包括宠物犬)。机关单位、外国驻惠机构、外籍人士等因特殊需要养犬的,须持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属居委会、办事处(镇)、惠城区爱卫会证明,经惠城区公安分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后携犬到惠城区畜牧兽医部门进行检疫和免疫注射,领取《犬类免疫证》和拍摄犬只彩色照片后,再到惠城区公安分局领取《犬类免疫证》圈(栓)养。根据上述规定,惠州市区普通市民不符合养犬条件。不过你可以参考《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
(1992年8月6日以粤府〔1992〕111号文发布,根据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等50项
章的决定》进行修正)
第一条 为预防和控制狂犬病,保障人畜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动群众,采取管理、免疫、灭犬相结合的综合措施。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工作的领导,农牧、公安、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工合作,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农牧部门负责犬类预防注射、疫情监测、检疫,《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的制发。公安部门负责禁养区特殊需要养犬的审批、管理和《犬类准养证》的制发。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的供应和注射,伤病人治疗及疫情监测,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集贸市场犬只、犬肉、犬皮销售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县以上城市(含县城镇、近郊)、工矿、港口、机场、游览区及其3公里以内的地区,经济开发区、各类有对外经济合作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均列为犬类禁养区。上述地区的机关单位、外国驻粤机构、外籍人士等,因特殊情况需要养犬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领取《犬类准养证》并对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后方可圈(栓)养。第五条 除第四条规定以外的乡镇及农村为犬类准养区。在准养区内养犬,犬主必须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办事机构申请登记。农村养犬场须具备安全可靠的养犬地点和设施,报经当地政府批准,方可批量圈养。第六条 经批准饲养的犬类必须每年接受免疫注射及领取《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犬主应按规定缴纳免疫注射费。新购入犬只,犬主应及时办理审批、免疫手续。军警犬的免疫和发证、牌工作由部队和公安部门负责。第七条 犬类管理、犬免疫注射收费标准,按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
新的养犬管理条例已正式实施,但其中“饲养绝育犬只-爱问...
1.《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饲养绝育犬只的,从犬只绝育的下年起免缴两年养犬管理费”。2.市公安局《广州市养犬登记办法》(穗公[2009]117号)...
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条例,是申请人应当到居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好像在犬只体型上没有像以往那样做出限制,只是严格控制烈性犬的饲养,我想像拉布拉多、金毛这样,体型虽大,但性格友善的犬只应该不会被列入危险犬的范围。第一条为规范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以及对养犬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市公安机关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区、县级市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犬只的狂犬病等重大疫病的免疫工作;(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养犬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预防狂犬病等疾病的教育,人患狂犬病疫情的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病人诊治的管理;(五)市政园林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园内犬只活动区域的建设和管理;(六)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养犬管理收费监督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行政管理工作。第四条公安机关可以委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养犬管理的具体事务。第五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在本居住区内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接受居民的举报、投诉;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就本居住区内有关养犬事项制定公约,并组织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本居住区内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养犬相关的社会团体、组织,应当倡导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行政管理工作。第六条对于违法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公安机关应当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登记,及时处理,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投诉人。第七条...
治安管理条例对养狗的规定是什么,哪个部
展开全部《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对养狗权进行了限制;《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狗伤人扰民,狗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或接受行政处罚;对因看管不严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后果的,可以过失伤害罪等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另外各地市均有相应规定,譬如大连市实施〈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办法》明确规定市区禁养48种大型犬类
养犬管理条例
不同地区的养犬条例各有不同。2018年10月17日,湖南长沙宣布出台《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并于2019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规定,长沙养犬施行分区域管理制度,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严格管理区每户限养1只普通犬。10月29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政府发布《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在文山市区养犬的,携犬出户时,犬只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433623065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7时至22时禁止遛狗。扩展资料:
2018年11月15日,浙江杭州也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养犬和不规范遛犬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并为此推出文明养犬检查点。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犬类主管部门一旦发现有遛犬不牵绳行为,可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但在整治期间,该起罚点调整为400元,情节严重的还将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据杭州城管委介绍,《规定》中明确提到,杭州市允许携带小型犬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此次整治期间,违规携犬出户的将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多地出台“最严”犬类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对养犬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扩展资料
养犬管理规定
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等因特殊工作需要养犬的,必须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养犬人住所地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新住所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补缴管理服务费差额。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青岛养犬管理条例2020
法律有没有禁止小区养狗的条例-华律网(66Law.cn)
您好,没有。
有规定小区不能养狗吗?
不提倡养狗。小区养犬管理规定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业主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小区环境和公共秩序
一、小区不提倡养犬。二、根据《养犬管理条例》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并且需办理养犬登记证,请养犬人自觉遵守。三、办理养犬登记证相关手续,新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养犬,要携犬并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四、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五、小区主要道路、儿童游乐园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六、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的犬,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七、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便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八、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九、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十、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十一、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十二、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平息纠纷。十三、养犬人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处和业主的监督。
有些城市已出台史上最严养犬条例,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这也号称史上最严?去看下欧美国家的养狗条例吧,比如德国(遗弃狗是重罪,让狗单独在家也不行,每天必须遛狗三小时,狗和狗主人都要学习考试,不毕业不能上街,狗要能识别红绿灯…太多要求了)当然国内拜狗教徒从来不会提,他们只强调国外多么爱狗,却从不提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现在杭州就整治流浪狗,这些圣母婊(以众多听都没听过的十八线戏子,过气的,某些所谓的大V)就站出来表现的多么有爱心,狗咬人,狗主人打人时连个屁都没有!
被狗咬伤如何索赔?
我带着自家小泰迪在楼下玩(没拴绳),被相向而来禁养犬种古牧(拴绳)咬伤,起因古牧要攻击泰迪,我上前…
青岛禁养烈性犬品种有哪些投诉措施呢?爱问知识人
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确定了烈性犬名录,居民不得饲养名录中规定的烈性犬。居民每户限养一只犬,《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办理犬只免疫...
青岛8日起每户限养宠物犬一只是怎么回事?
近日zd,青岛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公安、城管、畜牧兽医等有关单位已经完成养犬管理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6月8日起《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每户限养宠物犬一只,宠物犬须“挂牌出门”。依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养犬登记、收费,查处 养犬违反回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捕捉流浪犬,查处养犬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犬只狂犬病免疫、植入电子标识,查处养犬人不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行为。据介绍,按照该条例,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公安机关设立的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信息登记,领取犬牌,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市公安局依托宠物医院等社会资源,在市内三区和崂山区选定24家宠物医院作为养犬登记服务站,完成养犬登记收费系统建设,并派驻民警和辅警开展养犬登记和收费相关工作答。同时,市畜牧兽医局在上述四区选定30家宠物医院作为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服务单位,开展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加施免疫电子标识和发放免疫登记卡等工作。
青岛市法律有《关于加强城市宠物犬管理规定》?
暂时还没有这个法律规定,目前施行的还是2005年3月1日的《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自然村除外)。第三条 公安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公安、畜牧、城管执法、工商、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负责养犬管理工作:
(一)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养犬产生的扰民行为,查处在道路、广场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违章携犬行为,捕杀狂犬,组织收容和管理被遗弃犬、无主犬;(二)畜牧部门负责犬的免疫、检疫、防疫登记和犬类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发放免疫证明和免疫标志,供应兽用狂犬疫苗,监测、预防和控制犬类狂犬病疫情,及时向卫生部门提供疫情信息,界定公告养犬种类及标准;(三)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在道路、广场上售犬和违章携犬等破坏市容的行为,查处养犬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四)工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的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五)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和狂犬病人的诊治,预防控制狂犬病在人群中的传播流行。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和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制定文明养犬公约,依法调解处理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和治安隐患,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第五条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养犬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第六条 居民、业主和其他单位应当自觉遵守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制定的文明养犬公约。第七条 下列区域禁止养犬:
(一)机关、医院(宠物医院除外,下同)的办公服务区;(二)学校的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三)单位的集体宿舍区。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在重大节假日或者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划定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第九条 单位养护卫犬,应当拴养或圈养。禁止养不符合条 件的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居民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独户居住的固定住所且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第十一条 养犬人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携犬到动物防疫机构或畜牧部门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免疫证明,凭免疫证明到当地畜牧部门登记并...
养狗新规四十多种狗禁止养,违规将被罚款或没收,你养的狗狗合规吗?
宠物
报道 6月8日,《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落地实施,根据条例,每户限养宠物犬一只,宠物犬必须办理信息登记,接种疫苗并佩戴犬牌外出。养犬人要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管理服务费。上午9点,市民宋文琮来到青岛市动物疾病防疫中心团岛路门诊,缴纳400元管理费,为自家1条1岁多的黑色贵妃犬登记信息、接种疫苗,拿到了编号为10001的犬牌,成为新规落地后全市首名为犬只上牌的养犬人。该市民对此表示,“为自己负责,也为别人负责,也为狗负责,有户口咱养着它放心。截至下午3点,青岛已办理犬只登记免疫80多例。而根据前期统计,全市需要登记免疫的犬只总数在6万只左右,违反犬只登记免疫规定拒不整改的,将被罚款200到1000元。《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这几点要特别注意的:
一、施行养犬登记和缴费制度
那就是我们以后养狗都得要等级缴费,违反是要罚款滴,200—2000元不等。二、烈性犬禁养和犬只限养制度
管理条例规定不得饲养名录中规定的烈性犬,秋田、恶霸都在列,还有寻回猎犬,不知道金毛算不算。居民每户限养一只犬。小编养的柴犬,可是老婆达人养的法牛,这回麻烦了。三、实行免疫登记和电子标识管理
符合条件的犬只应当注射狂犬病疫苗,实行免疫登记卡和电子标识管理。犬只死亡应当按照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的无害化处理。四、公安、城管、畜牧兽医等部门的职责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养犬登记、收费,查处养犬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捕捉流浪犬,查处养犬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犬只狂犬病免疫、植入电子标示,查处养犬人不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行为。五、三种公共场所禁止遛狗
这个就是政府、图书馆、车站等地,违反的会被没收狗狗,导盲犬、服务工作犬不在禁止之列。文明养犬,和谐相处,规定就是这样了,你怎么看?
养狗新规来了,一户只能养一只狗,你怎么看?
当然不对了,这钱都去哪了?要是有专项流浪狗救援,绝育合理领养部门,专款专用,那行。可国内全都进贪官口袋里了。要想从狗身上赚钱可以啊!立动物保护法啊!虐待遗弃动物的罚钱,几万 几十万的罚,这来钱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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