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农村住宅附近建养猪场是合法的吗?在离我家20米左右建了一养猪场,臭气冲天。... 租商品住宅楼做繁殖基地,在里面养几百只宠物猫交配-爱问... 城市管理条例有规定不能在住宅楼养鸡的吗-爱问知识人 在住宅楼屋上喂鸽子违法不 有规定小区不能养狗吗? 小区楼上隔壁宿舍做了养猫场,空气污染源,邻居家受不了啦无处可告,都说... 住宅楼养猫贩卖(猫舍)合法吗 住宅可以作养猫场吗? 居民楼,室内大量养猫,臭味熏天,归哪个部门哪里?环保有权管理吗?
农村住宅附近建养猪场是合法的吗?在离我家20米左右建了一养猪场,臭气冲天。...
当然违法了。目前关于养猪场距离农村住宅的距离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但是根据《我国动物防疫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动物饲养场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必须500米以上。可以参照这一条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另外,还可以从相邻关系中来解决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队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有这方面的规定: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租商品住宅楼做繁殖基地,在里面养几百只宠物猫交配-爱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物权法 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除非得到该楼的全体住户居民的一致认可 否则 居民有权报警 更有权起诉 只要起诉 被告那就是必输无疑的官司
城市管理条例有规定不能在住宅楼养鸡的吗-爱问知识人
2004年2月1日实施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里第五十五条就明确规定:“禁止在规划市区、郊区的城镇地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
在住宅楼屋上喂鸽子违法不
是违法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相邻关系】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154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养鸽子影响了周围邻居的合法权益,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可以找社区管理人员或物业调解,也可以找派出所民警,如果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不过现实中其实不太好解决,一般都是调解协商,因为“小区养鸽子”对公众利益的损害比较轻微,行政机关只在碰到对大家有一定危害性的事情时才进行执法。
有规定小区不能养狗吗?
不提倡养狗。小区养犬管理规定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业主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小区环境和公共秩序
一、小区不提倡养犬。二、根据《养犬管理条例7a64e78988e69d8331333337613232》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并且需办理养犬登记证,请养犬人自觉遵守。三、办理养犬登记证相关手续,新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养犬,要携犬并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四、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五、小区主要道路、儿童游乐园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六、不得养烈
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的犬,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七、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便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八、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九、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十、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十一、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十二、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平息纠纷。十三、养犬人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处和业主的监督。
小区楼上隔壁宿舍做了养猫场,空气污染源,邻居家受不了啦无处可告,都说...
1.建造养猫场离居民住宅太近,可向农业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限期改正,或拆除,也可以提起诉讼。2.建造养猫场离居民住宅太近,可向农业部门投诉,要求限期改正,或拆除,也可以提起诉讼。主要法律依据如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7号)第二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第五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以上规定,建造养猫场离居民住宅太近,可向农业部门投诉,要求限期改正,或拆除。3.在居民区建造养猫场常常属于违法建筑。主要违反两种法律,《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法建筑主要有以下三类:
(1)未取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地许可的(白话:用地性质不对或者用地性质对但没拿到许可)。(2)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许可的规定建设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2004〕28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
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
住宅楼养猫贩卖(猫舍)合法吗
涉嫌违法经营,改变居住房子使用性质。
住宅可以作养猫场吗?
不可以。猫会传播狂犬病。猫严重破坏健康。猫很不卫生。反对养猫。猫狗都是对人类健康危害很大的动物。只有金鱼不会咬人。
居民楼,室内大量养猫,臭味熏天,归哪个部门哪里?环保有权管理吗?
1、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举报 2、或者12369电话举报
依据: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第二十条 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3、需要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第四十一条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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