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辨疑(曝书辨正)

曝书(又称暴书),系指古代的藏书者或政府管理图书的部门,每年在特定的时间,将所藏图书拿出书库晾晒,藉此使图书免除因潮湿而生蠹虫等受损状况,从而延长书籍寿命,并保护书籍的完整性。从西晋汲郡战国魏襄王墓中发现的《穆天子传》中有如下文字:“天子东游,次于崔梁,曝蠹书于羽林”,这说明我们的古人很早就知道曝晒书籍,可以去蠹、防虫蛀霉变,保护图书。

随着历史的发展,曝书制度逐渐完善。作为我国古代保护图籍文献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有效措施,应引起充分重视和评价。但长期以来,由于古籍深藏书库,除古籍保护人员或专家学者,外人不易接触,更难以了解古籍保护的措施、手段和方法。因此,人们对有关古代曝书及曝书时间等概念,在认识上有不少误区,并影响到我们对古人在曝书领域的科学探索的准确评估。

忌“暴晒”,而重“晾晒”

谈及曝书,一般人都会望文生义,把“曝”拆解为将书暴露于太阳下面直晒,就如人们乘烈日当空之际,在阳台、楼道前暴晒被子。殊不知,此解大谬不然。

古籍保护中的“曝书”的概念,考其本意,乃是指在晴天将书籍于不见太阳的风凉处“晾晒”。早在北魏的《齐民要术》一书中,贾思勰就明确指出,曝书“须要晴时,于大屋下风凉处,不见日处曝书”。它点明了曝书的几个设定的环境要素——晴时、风凉处和不见日处。

明代文渊阁大学士丘濬曾多次参与曝书活动。弘治五年奏文中曾说:“每岁曝书,先期奏请,量委翰林院堂上官一员晒凉查算,事毕封识。”俞汝楫《礼部志稿》记载奏请翰林院派员赴国子监曝书亦称“晾晒书籍”。清同治六年(1867)十一月,文津阁上书皇帝要求曝书,称“此次修理文津阁工程完竣,所有《四库全书》六千八百五函,现已移安妥协,其中沾受潮湿共计二十六函,亦饬抖晾干燥,一律受庋讫。”

由此可见,古人曝书,尚特地告诫要避免烈日暴晒,重在“晾晒”。故曝书实际上应该说是“晾晒书”更为确切,更为符合实际情况,也更科学,且可避免后人误解。只是数千年来,此说早已约定俗成,无可奈何,姑且存之。但终究必须明白,晾晒,才是“曝”的本意。

既晒书,也晒字画

“曝书”在一般人的思维逻辑中,似乎所晾晒的对象仅指书,这也是一种误解。

从古代的曝书史料来看,曝书的范围不仅限于晒书,也包括晾晒书画。南北朝时书画家刘彦齐“其所藏名迹,不啻千卷,每暑伏晒曝,一一亲自卷舒,终日不倦”。唐太宗喜欢书法,收集了大量书法珍品,“所遗者六十余函,有《黄庭》”,武后曾“亲在禁中”晾晒这些书法珍品。可见古人晾晒字画,也是视为保护珍藏的手段之一。宋李壁《王荆公诗注》卷二十一有《江邻几邀观三馆书画》诗云:“又有四山绝品画,戴嵩吴牛望青芜。李成寒林树半枯,黄筌工妙白兔图。”就是作者兴冲冲地冒暑赶往秘书省参加曝书会,但见书画珍品琳琅满目时的感慨之作。

另据清孙岳颁等《佩文斋书画谱》卷八十一《唐戴蒿画牛》条所载的一则书画趣谈说:“蜀中有杜处士好书画,所宝以百数,有戴牛一轴,尤所爱,锦囊一轴,常以自随。一日曝书画,有一牧童见之,拍掌大笑,曰:‘此画斗牛也,牛斗力在角,尾搐人两股间,今乃掉尾而斗,谬矣!’处士笑而然之。”看来,正是因为该画被杜处士按惯例曝晒时,才为牧童发现画家缺乏斗牛常识提供了机会。这一掌故正好反证,当时文人墨客晾晒字画确系常事,因此也常会引起好奇者的围观,甚至对书画的优劣评头品足,即便牧童也可率兴指点画家的作品问题。

可见,无论是庭院深深、汗牛充栋的稀世珍藏,还是文人墨客的无价之宝,曝书晾晒的对象,绝不仅限于书,还包括字画。

何时晒,差异极大

中国古代民间有七月七日曝衣的习俗。宋代宋敏求《长安志》卷三《公室一·汉上·建章宫》引宋卜阳子《园苑疏》云,汉武帝“有曝衣阁,常至七月七日,宫女出后衣,登楼曝”。在这样的习俗背景下,成就了《世说新语》里一段著名的掌故:晋人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答曰:“我晒书。”他的意思是:是日人皆争晒衣服,我腹中皆书,那就坦腹晒书吧。该掌故影响所及,绝大多数人便认定:同晒衣服一样,唯有每年的农历七月初七才是曝书的黄道吉日。这又是一种误解。

其实,曝书时间不一,七月七日绝非是唯一的选择。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说:“五月湿热,蠹虫将生,书经夏不展者,必生虫也。五月十五日以后,七月二十日以前,必须三度舒而展之。”宋人司马光之读书堂藏书,一般每年都在“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明,日即设几案于当日,所侧群书其上,以曝其脑”。上伏指进入三伏天,即农历的七月中旬,重阳节是农历的九月初九,上伏至重阳本身就有约40天的时间幅度,而这又比《齐民要术》里的说法推迟了一个多月。清人孙从添《藏书纪要·曝书》云“曝书须在伏天”则把适合曝书的时间缩短到了七月中旬到八月中旬。

翻捡典籍,各代、各地、各家规约的曝书的具体时间,差异颇大。《四民月令》说七月七日。根据唐杜牧《西山草堂》“晒书秋日晚,洗药石泉香”,则说明曝书是在入秋。宋梅尧臣诗《二十四日江邻几邀观三馆书画录其所见》起句云“五月秘府始曝书”,同是宋人的孔武仲有《壬申仲秋与东观曝书之会谨赋五言四韵律》、晁补之有《戊子六月十三日曝书得史院赐笔感怀》诗,所记载的曝书时间也各不相同。

元人王士点等著《秘书监志》卷六云:“至元十五年(1278)五月十一日,秘书监照得:本监应有书画、图籍等物,须要依时正官监视,仔细点检曝晒,不致虫伤,浥变损坏。”明代官府曝书一般在“三伏”间:“每岁三伏,会官曝书,如宋制。”嘉靖十三年(1534)建成的专藏皇家实录、玉牒等的皇史宬,则于六月六日,“晒曝列圣实录、列圣御制文集诸大函,则每岁故事焉”。明代著名藏书家范钦的子孙,则照例黄梅节后在天一阁曝书。“黄梅节”,即春末夏初梅子黄熟的时节,每年在端午前后,江南地区开始阴雨连绵,约持续40天左右。清代康熙元年(1662)曝书的时间是三月六日,并成为清代初期定制,远比前代早。《四库全书》修成以后,文渊阁《四库全书》初定每年五、六月仿宋秘书省仲夏曝书之制,后改定为三、六、九月。“清秘阁曝书,以每年三月初六日,自康熙壬寅(元年)始。”

何以各代各地曝书的时间有如此之差异?考其原委,盖因中国地域宽广,地理环境复杂,且不说全国性的气候差异颇大,即如同一区域,尚有区域性大气候与板块性小气候的差别。比如,南方一般比北方湿热,所以曝书的时间可能比北方稍晚。同一月份在不同的时代,由于自然条件等的变化,气温和湿热程度也有所不同,所以各代各地曝书的具体时间不可能也不应该强求同一。近人叶德辉在《藏书十约·收藏》就说得很有道理,他认为:“古人以七夕曝书,其法亦未尽善,南方七月正值炎薰,烈日曝书,一嫌过于枯燥,一恐暴雨时至,骤不及防。且朝曝夕收,其热隔宿不退,若竟收放橱内,书热力不消,不如八九月秋高气清,时正收敛,且有西风应节,藉可杀虫。南北地气不同,是不可不辨也。”一语中的,十分中肯。这种时间上的差异,正好反映了我们的先人在长期古籍保护的历练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更注重科学地考虑古籍所在地的气候、地理环境等差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选择不同的、最佳的曝书时间,这种不一性,正是其科学性的体现。

综上所述,对曝书的概念、晾晒的对象、曝书的时间等问题的误解,至此大概可以不难厘清,也可以对之有个正确、科学、历史的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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